百度文库不存在侵权责任 或将对中青文发起名誉权诉讼

24.01.2014  16:11

  2014年1月23日,中青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文)起诉百度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此前中青文的诉讼索赔高达1800多万,开庭却直降至200多万。中青文总经理刘炜还发表多篇署名文章对百度恶言谩骂。据业内评论,此事件实为中青文蓄意炒作的一场闹剧。据悉,百度公司已经取证,或将对刘炜发起名誉权诉讼。

  庭审中百度称:诉前,百度文库并未接到中青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关于涉诉文档的任何投诉和举报。在诉讼发生的第一时间,百度文库立即将涉诉的三部数字作品《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现在,发现你的优势》、《考拉小巫的英语学习日记》的电子文档予以删除,并封禁了上传相关文档的用户帐号。百度对原告主张的涉案三本书的权属提出异议,合议庭亦对原告的权属证据进行了详细审查,对于合议庭的部分问询,原告未进行合理解释。同时,作为免费开放的UGC平台,百度文库一直致力于营造用户分享高质量内容的信息存储平台,并没有任何广告,不从中获利,不存在侵权责任。百度将一如既往维护数字版权,坚决打击盗版侵权行为。

  UGC全称为User Generated Content,即用户生成内容。在Web2.0时代,每一个用户都可以生成自己的内容,平台上的所有内容由用户创造,从而带来互联网上的内容飞速增长,对人类知识的积累和传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百度文库即为网友提供了信息存储空间供网友在线分享文档,为网民进行知识分享与交流提供了自由的空间。截至2014年1月,百度文库文档数量已超过9500万份,其中很多实用技巧类的文档下载量突破千万,数以亿计的网民通过百度文库找到所求。

  鉴于网络内容监控在技术上面临诸多困难,在实践中很难鉴别哪篇文章是侵权,为了最大限度避免侵权事件,互联网行业一贯遵从“避风港”原则。即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百度在获知涉嫌侵权后,第一时间撤下文稿,关闭链接,对涉嫌账户进行查封,不属于上述侵权范围。

  与此同时,百度一直高度重视正版版权保护。2013年5月,百度正式发布了数字版权开放平台,版权机构和个人都可以在平台中上传正版作品,百度文库仅作为内容平台方,不从中获取任何收益,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一个平等分享的平台。

  为让版权方更好地保护自身版权,百度文库为版权方提供了“绿色投诉通道”,对于版权方的举报投诉,有专人第一时间响应处理。在反盗版技术上,百度文库大力投入,不断升级“反盗版DNA比对系统”,有效防止了疑似侵权文档的上传。目前,百度文库反盗版DNA比对识别技术可以将文档排查控制在500字以内,只要内容超过80%相似,系统就会自动删除。此外,百度文库在接受到任何关于侵权的举报投诉时,都会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和处理。

  针对中青文起诉百度进行天价索赔的案件,有众多网友表示支持百度文库。事实上,文库经过了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广大网民不可或缺的知识平台。百度文库为保护数字版权所推出的系列保护措施,也为国内互联网UGC平台提供了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