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万里行”—“赣鄱行”新闻采访活动方案》的通知

01.06.2016  05:02

 

 

江西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赣安组委办〔2016〕9号



 

江西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万里行”—“赣鄱行”新闻采访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有关单位:

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赣安〔2016〕6号)部署,现将《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万里行”——“赣鄱行”新闻采访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万里行”——“赣鄱行”新闻采访活动方案

 

 

 

江西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附件:

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万里行   —— 赣鄱行

新闻采访活动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部署,我省拟组织开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期间将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万里行”——“赣鄱行”新闻采访活动。经研究,拟订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6年6月-7月。6月16日启动,7月底以前完成。

二、活动内容

包括“事故隐患曝光行”、“典型经验专题行”、“科技强安专题行”、“打非治违专题行”等活动。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2016年安全生产“赣鄱行”分四个专题小组开展活动,每个专题行3天左右,牵头单位负责草拟各小组活动方案,包括安排活动时间、活动线路、活动内容、参加人员等,并组织实施。

(一)典型经验专题行

1.活动内容:开展安全生产典型经验报道宣传,围绕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充分征求局机关各处室,以及各级安监局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专题采访方向。分别以“五好安监员”、“安全就是企业发展生命线”为主题,深入企业一线进行采访和报道,深入反映我省各企业、各单位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管理创新手段,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措施、工作经验。同时,挖掘基层先进人物典型,选取全省“十二五”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应急抢险队员、基层单位安全员等作为报道对象,宣传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弘扬安全人踏实敬业、无私奉献的优良品质,感染、引领、带动安全战线干部职工克己奉公、踏实工作,为安监事业不断努力奋斗。传递安全生产正能量。

2.牵头单位: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二)科技强安专题行

1.活动内容: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企业一线,挖掘、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危宣传化品企业、非煤矿山、煤矿企业运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所取得的成效,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成功经验。

2.牵头单位:省安监局科技规划处

(三)打非治违专题行

1.活动内容:开展“打非治违”新闻采访专题行活动,对各地区实施“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高危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2.牵头单位: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

参加的新闻媒体由政策法规处协调。    

(四)事故隐患曝光行

1.活动内容:各设区市安监局和省直管县(市)安监局围绕本辖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对辖区内企业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屡禁不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需要社会舆论监督进行公开曝光,警示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部门,均可在活动月期间向省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供有关线索,组委办将统筹邀请记者、摄制组随暗查组进行暗访,对事故隐患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

2.牵头单位:省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负责综合协调。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牵头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活动的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6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汇总。

(二)请各设区市安监局密切配合“赣鄱行”活动,并认真组织辖区内市、县两级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联系人:刘 方,龚雅婧   联系电话:0791—85257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