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工商联关于开展2014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10.04.2014  14:03

赣联字〔2014〕12号

机关各处室:

  按照省政法委《关于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江西省工商联关于开展2014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工商联

  2014年3月1日

江西省工商联关于开展2014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方案

  据省政法委《关于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赣政法明电〔2014〕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会实际情况,自3月1日至31日在工商联系统和会机关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综治宣传月活动重点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二)《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赣发〔2014〕6号精神);

  (三)《深化平安江西建设行动方案》(赣办发〔2013〕14号精神);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平安的鲜活经验;

  (五)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成功做法;

  (六)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选进事迹;

  (七)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八)开展全民法制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经验;

  (九)积极开展“非公党建工作”“推进综治进民企”活动。

  二、综治宣传月活动形式

  (一)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做到报刊有字、广播有声、视频有影,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利用标语、板报、挂图、宣传画等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广泛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热情,提高干部职工对和谐平时机关建设的知晓率。

  (三)机关各处室要在3月份选择一个双休曰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

  (四)综治干部要深入基层调研,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工作经验,并向有关媒体投稿宣传。

  (五)要认真总结开展平安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鲜活经验。

  三、综治宣传月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通过宣传,动员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群防群治,增强防范意识,有效防范和震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二)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做到集中宣传活动有内容、有声势、有效果。除集中宣传日外,要精心策划,在不同时段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保证综治宣传活动高潮迭起,精彩不断。

  (三)各处室要围绕《通知》确定的重点宣传内容,结合各处室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具体宣传内容。

  (四)要搞好信息反馈。会综治办将对各处室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综治考核重点内容。各处室要将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于4月10日前报会综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