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开区安监局认真履职在监管中为企业服务

01.06.2015  18:49

南昌中昊机械有限公司于2010年落户经开区,2012年投产。该企业在项目建设中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因储存液氨10.05吨,构成重大危险源。近两年在市、区两级安监部门的督促下,在区管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本着依法治安,又服务企业的原则,通过多次下达隐患整改文书、多次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先后延期给企业整改期限,积极帮助企业与安全评价机构沟通,企业于5月58日顺利通过了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并向省安监局备案。(南昌经开区安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