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盗窃六进宫 见到法官称“又碰到你了”

28.09.2015  11:31

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27岁的男子张某2007年因为盗窃罪被法院判刑,出狱之后,张某却不思悔改,又先后多次作案。近日,张某又因为涉嫌盗窃电动车在通州法院受审,这是他第6次出现在法庭上接受审判,而审理此案的通州法院的郭法官,也是第2次审理张某盗窃案。

张某今年27岁,此前他先后5次因为盗窃被判刑。2007年,张某曾犯盗窃罪被朝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9年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通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两个月;2011年5月因盗窃被河北省三河市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2013年、2014年又都因盗窃被通州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今年7月,张某又因盗窃电动车再次被捕。

法庭上,张明辉应公诉人的要求交代自己的犯罪前科。对于去年因为盗窃第5次受审,张某对着面前的女法官说道:“没想到这么巧,又遇上您了。”“还记得去年我跟你说什么了吗?”郭法官说。“记得,您让我出去找份工作,不要再偷了。” 说完,张某自己都不好意思地低下头。“那你做到了吗?”张某听罢则低下了头。“去年我跟你说,明年再来就是重判了,你还记得吗?”郭法官说。

庭审的最后,张某说他知道错了,希望法官开恩,他会积极改造,回到社会好好做人。对此,郭玉洁告诉他希望他这次能好好记住自己说的话。

此案未当庭宣判,郭玉洁在法庭教育中再次叮嘱张明辉:别想着偷了,出去找份正经工作。据了解,张某是惯偷,随身带着扳手,缺钱了就想着偷辆电动车卖。两个月前,张某刑满释放时,曾跟监狱的管教说:“搞不好两个月我又回来了。”没想到两个月后,他果真又站在了法庭上受审。

除了这个案子,郭法官在从事审判工作的4年时间里,还遇到过一个多次“进宫”的盗窃犯,去年她曾经主审过这个盗窃犯的案子,没想到今年又遇上了,跟张某一样年纪轻轻却习惯了偷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