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学生手机再次获刑 江西一男子“六进宫”

09.11.2013  11:59

男子佯装挤公交,趁机盗窃学生手机。10月24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

现年30岁的陈某是南昌新建县人,先后五次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出狱后又伺机盗窃。2013年7月1日12时40分许,陈某在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南昌大学2号门对面的225路公交车站台,趁被害人万某上车时盗得其放在短裤口袋内的苹果手机一部(经依法鉴定,价值人民币2520元整)。陈某欲逃离现场时被便衣警抓获。上述手机已发还给万某。(廖涛、胡振艺、记者朱超)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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