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屡教不改公交车上扒窃被发现 持刀拒捕变抢劫

27.03.2015  22:13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3月27日南昌讯(杨丽娟 刘国华 记者 陶望平)男子曾因为盗窃两次入狱,可仍不思悔改。去年8月男子在公交车上扒窃被发现,事主发现后下车追赶并报警。不料,男子竟然持刀拒捕,由盗窃变为抢夺,最终被一审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

  2014年8月31日13时50分许,丁某来到南昌市八一广场公交站台,在公交车门口扒窃一名乘客的手机后立刻下车逃离。乘客朱某意识到手机被盗,随即下车追赶。后丁某将手机还给朱某后向别处逃跑。随后朱某报警,丁某为抗拒抓捕,使用随身携带的跳刀威胁朱某及其他协助抓捕的群众,后被执勤武警抓住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另查明,丁某于2013年两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4年9月1日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十日。

  3月16日,一审法院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在公交车上盗窃他人财物并逃走,被失主追上后将盗取的财物返还被害人,但为抗拒抓捕持刀威胁,其行为已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遂以被告人丁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