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人社厅纪检组:盯紧关键领域运用好“四种形态”

04.05.2016  20:24

  5月4日上午,驻省人社厅纪检组组织全组同志集中学习人民日报刊登的《江西运用谈话函询等方式严肃党纪:咬耳扯袖  抓早抓小》和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刊登的《于细微处见担当——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江西实践》两篇文章。

  大家对两篇文章进行认真学习、交流、讨论,一致认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新要求,也是对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新要求。驻厅纪检组要明确职能定位,协同厅党组把履行好“两个责任”贯穿于“六大纪律”的各个方面,把“四种形态”全面落实到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坚持从“查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抓早抓小,关口前移。

  结合驻在人社部门工作实际,驻厅纪检组组长姚睿钦强调,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纪委关于“纪挺在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要紧盯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和人事考试(简称“两金一考”)等关键领域和风险岗位,督促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直至一线人员。要抓好日常监督检查,逐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廉政提醒制度,对发现的隐患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防范,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函询、诫勉谈话等处理方式,阻断违规问题向破纪发展。驻厅纪检组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加大探索和实践力度。(驻省人社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