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 江西去年依法不批准逮捕1171人

29.01.2015  20:28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作《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王仁和 摄)

    新华网江西频道1月29日电(王仁和 吴亚芬)29日上午,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大会刘铁流作《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1171人。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340人,提起公诉29818人,同比分别上升0.4%、6.9%。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当事人达成和解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646人,不起诉834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完善社会调查、分案起诉等办案机制,探索建立涉罪未成年人非羁押性措施特殊观护基地;贯彻限捕慎诉原则,对无逮捕必要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525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34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