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法检干部

30.03.2015  21:24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金路遥报道:3月26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涉及多名法检干部。其中,任命勒世标为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张宏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任命胡少林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任命储军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任命刘长春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同时,决定免去段景来的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陶远鸣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刘莉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蔡新玉的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胡少林的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张宏的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徐民权、伏方平的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雷建青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冯新建的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宋智勇为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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