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获中央11亿元支持

16.12.2015  12:17

  为加快推进全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省财政厅日前下达中央财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预算5.82亿元。此次为2015年省财政厅第二次下达新增费,今年6月省财政厅已第一次下达2015 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5.39亿元下达至各设区市。2015年省财政厅共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财政11.21亿元。

  本次新增费釆用因素分配法测算分配,分配因素为2014年各设区市尚未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2014年各设区市及其所辖县(市、区)缴入省库的新增费,两个因素的权重分别为75%、25%。

  根据我国首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国土资源部印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规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即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项工程。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每个耕作田块直接临渠(管)、临沟、临路,保证每个耕作区与农村居民点相连。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督促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将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