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制定进一步深化“红包”治理方案

13.06.2016  19:03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红包”治理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厚植全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省住建厅近日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红包”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该厅决定从2016年6月初始至12月底止,集中开展深化“红包”治理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组织实施:第一步:教育动员统一思想。从6月上旬开始至6月底前,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深化“红包”治理教育动员。二是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三是积极营造“红包”治理工作浓厚氛围。第二步:自查自纠边整边改。从7月初开始至8月底前,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权力运行过短中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第三步:强化监督巩固效果。要适时组织开展“红包”治理“回头看”活动,防止反弹,凡是在今年12月31日前主动说明情况并将收受“红包”上交廉政账户或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的,不予追究其责任。第四步:建章立制转入常态。各单位要深入研究“红包”治理的治本之策,针对“小金库”纠而复生、财务管理不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建立健全有效的规章制度和防控机制,使深化“红包”治理转入常态化。

  该厅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深化“红包”治理工作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由各部门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二是突出重点。既要做到各领域各类人员全覆盖,也要把握“权力运行规律”,着重在城乡规划、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筑市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房公积金、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等领域和部位加大整治力度,铲除滋生“红包”问题的土壤。三是注重实效。对于推进工作不力,上交“红包”数“零报告”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约谈、督查等方式,深入推进、持续发力,不断深化和拓展“红包”治理成果。四是畅通渠道。要畅通深化“红包”治理工作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