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
01.12.2015 12:06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1月27日,随着余干县正式成立县不动产登记局和登记中心,我省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行政机构和事业经办机构至此全部成立,标志着我省成为全国首批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的省份之一。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既有利于提高登记质量,进一步明晰各类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有效保护群众合法产权,又有利于消除机构重复设置、职能相互交叉、信息分散隔绝等问题,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江西省委、省政府将不动产登记工作作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分别于4月和9月成立省不动产登记局和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先后召开全省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的推进会和调度会,督促各市、县加快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经过各市、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10月13日,在全国率先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11月27日,全部批复同意在国土资源局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设立承担相关业务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工作,为我省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我省有望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新开旧停”,即所有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都要在新窗口统一受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原房管、林业等部门的旧窗口停止工作,不得再办理任何不动产登记业务。目前,我省崇义县、共青城市、赣州市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已实现“新开旧停”,不动产登记质量、发证效率有较大幅度提升。群众普遍反映: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办事更加方便、更加快捷、更加放心了。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1.12.2015 12:06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