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10月1 日,我省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为切实做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9月下旬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要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五条标准”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制。各级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领导、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二是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墙报等多种宣传渠道,通过举办防火宣传月、宣传周、警示日和文艺下乡等活动,将防火宣传教育送到千家万户。各中小学校要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要组织护林员和防火宣传员加强巡查。要大力开展祭祀用品集中焚烧试点,减少野外用火。
三是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全省林区实行野外用火“五个禁止”。因造林炼山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要按照“五个不批、五个不烧”原则,逐级报县级人民政府严格审批。遇持续高火险天气,要发布禁火令。井冈山、庐山、南昌西山等重点防范区,要实行最严格的用火管制。
四是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修订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适时开展防火演练。要加快专业队正规化建设步伐,加强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技能培训,增强火灾处置能力。要抓好县、乡、村指挥长和林业工作站长的培训,提高各级指挥员科学指挥扑火水平。要及时补充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武警森林部队、航站和各专业队、半专业队,要进入高度战备状态。
五是科学处置各类森林火灾。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指挥调度,确保信息畅通。发生森林火灾,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立即向省、市报告。各地接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扑火预案,调动扑火力量全力扑救,县乡两级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火场靠前指挥,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