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亮出今年政府信息公开“成绩单”

25.12.2014  12:58

  核心提示

  今年以来,江西省公安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记者12月22日获悉,今年以来,省公安厅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万余条,受理和答复网上、电话咨询逾千条,配备现场公开设备1510台,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件7件,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网上公开“三公”经费预算

  今年以来,省公安厅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公众期待,有力地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是关注的焦点。

  据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有序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今年省公安厅对审改办批复保留的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等11项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规范,坚决杜绝目录外审批事项。

  省公安厅将由厅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审批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执法程序、承办机构、监督投诉等内容细化分解,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图,在江西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及时、全面公开。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逐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从未发生违反廉政规定等现象,确保了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为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省公安厅按照省政府和省财政厅统一要求,统筹兼顾公安部有关政策要求,经报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按时、全面公开经费预决算情况,分别于2014年2月28日和2014年9月底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和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为落实采购预算公开制度,严格履行相关规定,2014年省公安厅除涉密项目外,可以公开采购的装备、被装等政府采购项目共计30余个,全部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进行,并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及时发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等信息。

  服务群众事项实行网上办理

  今年以来,省公安厅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公安院校在赣招生录取批次、面试体检体侧流程、合格标准、招生纪律要求等招生信息,为我省考生报考公安院校提供指引和服务,今年我省向公安部部属院校输送江西考生95名。

  与此同时,省公安厅重点推进了治安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交警车驾管业务等群众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强的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公开了办事依据、审批时限、收费项目等内容,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图,依托江西公安网上办事大厅,提供便捷的服务。

  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省公安厅今年积极配合相关主管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食品安全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公安机关职能,认真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及时公开安排部署、工作进度和取得成效,主动公开重大案件、典型案件查处信息。

  今年1月至4月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002起,破案734起,涉案金额合计16.2亿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80余名,省公安厅及时向社会公开了乐平吴某网络销售假烟案、贵溪吴某销售假药案等一系列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的侦破情况。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继续深入推进“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立各类相关案件525起。

  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省公安厅通过门户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网、江西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微博、微信、现场公开等形式,多平台、全方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据了解,今年以来省公安厅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万余条,受理和答复网上、电话咨询逾千条,配备现场公开设备1510台。

  为了推进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省公安厅统筹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网上办事大厅、在线访谈等渠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

  同时,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涉警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必要时及时予以回应,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今年以来,省公安厅已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6场,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出台文件规范公开程序

  今年以来,省公安厅进一步规范依法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提高依法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效率。重点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

  比如对于户口登记制度等申请次数多、经审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在门户网站主动予以公开,减少了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今年以来,省公安厅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件,已全部办结完成,因办理依法申请公开产生的检索、邮寄等费用全部由该厅承担,没有向群众收取相关费用。

  为了规范公开程序,省公安厅制发了《江西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为确保工作实效,还加强了实地督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向社会公布了厅长信箱、网上办事大厅留言、12389专用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反映途径,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文/新法制报记者廖世杰 图/新法制报记者韩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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