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六措并举推进绿色城镇化发展

10.11.2015  10:17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住建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核心,牢固树立绿色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城镇化发展,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1、更加注重人口城镇化。紧紧围绕国家提出的解决好“三个1亿人”问题,制定出台我省推进“三个1亿人”实施意见,提出促进我省6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270万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600万人就地城镇化实施方案,真正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放宽市场投资领域,促进农民带资进城、集资进镇。

  2、更加注重规划引领。大力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加快编制完成和实施《环鄱阳湖生态城市群规划》等重大区域规划,加快培育壮大城镇群发展。以环鄱阳湖生态城市群为主体,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和建设。提高规划质量,尊重自然格局,把山、河、林、湖等生态元素融入城镇建设,使山水城融为一体。深化规划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规划体系,切实提高规划权威性、严肃性。

  3、更加注重试点示范。探索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省级试点,深入推进鹰潭市、樟树市及部分重点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争取尽可能多地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年内启动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制定完成试点工作方案,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合理分担公共成本,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等机制创新。

  4、更加注重民生保障。树立绿色民生观,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完善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城市交通、供水、污水、燃气、防洪排涝、污泥处置、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建设。加强人文城镇建设,大力保护历史文化资源。按照“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要求,推进城市市容环境专项治理,提升人居环境。

  5、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省,推动城镇紧凑发展,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开展大中城市划定城镇建设用地边界和城镇开发边界。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运用先进节能技术,使用绿色环保材料。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突出抓好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扩大绿色空间,积极创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推动建筑屋顶绿化,让自然环境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打造富有特色魅力、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城市。

  6、更加注重城乡统筹。按照“五化”同步发展要求,加快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120个中心镇建设,促进镇村联动发展。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农村新建住宅统一规划,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管理。加大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力度,大力开展新农村、和谐秀美乡村和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抓好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改善城乡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