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领取环保标志将无需委托

31.07.2014  17:08

     江西9月起试行私家车6年内免检 车主仍需每2年申领检验标志

    从9月起,我省将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上线检验。28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省公安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环保厅联合推出便民服务措施,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省内异地领取环保标志将无需委托

    我省各级公安、质监、环保部门将清理对检验机构检验范围的限制性规定,设区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在已全面实现小型机动车省内异地检验工作的基础上,今年10月底前,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本省籍其他机动车均可在省内异地检验、查验,并直接在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和环保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手续。跨设区市进行异地环保检验的,检验地环保部门应将环保标志核发情况每月向省环保厅报告,并告知相关地环保部门。

    我省还将进一步扩大新车免检范围。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经工信部认定免予检验的其他新出厂的机动车,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不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但出厂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者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应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检验可预约,不得收额外费用

    在有2条(含)以上检测线的检验机构推行预约检验服务,在核定检验机构检测能力的基础上,允许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

    有关检验机构将开设预约检验通道和窗口,实现预约时间具体到小时,方便机动车所有人自主选择检车时间,减少排队等候,做到“随到随检”;要通过互联网、电话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检验机构每日检测能力和实际业务量,引导机动车所有人合理选择检车时间和地点。开展预约检车服务不得向机动车所有人收取额外费用。

     周末、节假日也可安全检验

    我省检验机构将增加免费导办人员,引导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检验业务。对安全检验和环保检测设置在同一检验机构的,将整合工作流程,实行检验业务一次性办结,避免机动车所有人多次排队、多次往返;对不在同一检验机构的,由机动车所有人自行选择检测业务办理顺序。

    公安、环保部门将对检验机构推行周末、节假日正常工作的,则配合开展远程查验监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标志工作。

     年内完成查验检验监管中心建设

    记者了解到,年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完成查验检验监管中心建设。自2015年5月1日起,不使用全国统一的监管系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设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也将建立完善查验检验监管中心,加强对查验检验过程的全程监控和检验数据监测,并每月汇总分析,通报同级质监部门。

    年内,环保部门启动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网工作,实现信息共享。设区市公安、环保部门每月将抽查30%以上检验机构,建立检验系统软件监督抽查制度,对不符合国家标准、预留篡改数据接口、安装篡改数据程序等违规问题的,列入黑名单通报,并逐级上报至公安部、环保部。

     私家车6年内免检

    我省将自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

     你的爱车是否属于免检范围

    对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并直接向环保部门申领环保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尾气排放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查验机动车。

     申请前有交通违法行为咋办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但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仍应按原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上述车辆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含)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2次。其中面包车定义将在公安部修订的相关标准中予以明确,并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标注。

     在哪领取检验标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在设区市和县级车辆管理所、交通管理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场所,设置核发检验标志窗口,环保部门要在上述场所内或者附近设置环保标志核发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快捷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和环保标志。(来源:信息日报 张林霞、记者万里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