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

29.07.2014  19:01

根据中组部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3]11号文)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际情况, 近日,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与江西省委组织部、省编制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公务员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赣残联字[2014]2号文)。文件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各部门要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并在加大残疾人就业岗位开发力度,探索对用人单位的补贴、奖励和惩处的方法,加强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的就业服务,齐抓共管、协力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实现全省残疾人公平、公正地参与就业提供了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