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政策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发展

07.01.2017  16:33
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合理调整    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   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   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或儿科医师)   昨天,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江西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出台,提出到2020年,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或儿科医师)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    医学院校儿科学 研究生招生扩大   我省提出,支持南昌大学、赣南医学院等举办儿科学本科专业,扩大医学院校儿科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医疗机构优先招聘儿科学本科生和研究生。   “十三五”期间,每年招收培训儿科专业住院医师不少于100名。开展市、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的儿科转岗培训,经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    支持省儿童医院 红谷滩院区建设   “十三五”期间,重点支持省儿童医院红谷滩新院区、设区市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以及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省会城市设置1所儿童医院,其他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设区市设置1所儿童医院。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   依托“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大数据发展战略,健全完善儿童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在线咨询和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儿科诊疗服务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引导群众就近、错峰、有序就医。    儿科医生绩效不低于同级别岗位   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高儿科临床诊疗活动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避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   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向儿科医师等紧缺岗位倾斜,医疗机构内部儿科医务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   鼓励儿童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定期出诊、巡诊,方便患者就近就诊。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儿童   我省提出,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将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儿科医师纳入签约团队,优先与儿童家庭开展签约服务,为儿童提供预防、医疗、康复、保健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儿童专科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   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创建20家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   建立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   我省提出,进一步加强儿童健康管理,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到2017年全省90%以上的预防接种门诊达到星级建设标准。   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健康问题进行保健指导和干预,创建20家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促进儿童健康发育。寄宿制学校或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设立卫生室(保健室),开展季节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预防保健工作。    建立儿童急危 重症救治中心   我省提出,提升儿童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支持建设1个省级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11个市级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80个县级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和150个标准化示范儿科门急诊。   针对儿科看病难,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开设儿科延时门诊和夜门诊。组织开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内科高年资医师的儿科专业培训,使其具备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能力。   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分区域建设省级中医儿科诊疗中心。有条件的市级以上中医院应当开设儿科病房。   (记者 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