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三五”致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

23.02.2016  10:34

  新近,《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公布,其中突出强调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不断完善城市治理体系,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放宽城镇落户限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力争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新增落户城镇人口350万左右。

  ——强化城市规划引。加强城市规划与各类空间规划衔接,统筹好城市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和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强化城市规划“三区四线”[1]约束,全面落实规划全过程监管制度、完善规划督察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开展城市设计,提倡城市修补。认真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加强城镇风貌规划设计,注重旧城改造中的历史遗迹保护与文化传承,注重新城区建设融入传统文化元素,延续历史文脉,建设具有独特气质和内涵的赣鄱城镇。

  ——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地下和地上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实施管网配套、地下综合管廊等工程,建设“海绵城市”,提升城市建设内在品质。优化城市街区路网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工程,棚户区改造政策向重点镇延伸,结合人口变化情况合理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推进城市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城市公园绿地等生态设施建设,逐步恢复自然生态,扩大自然生态空间。完善城市污水、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妥善解决城市黑臭水体和“垃圾围城”问题。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主体责任,严格终身质量责任追究,积极推广钢结构建筑,高度重视建筑节能。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坚持“为了人而管好城市”,加快建立完备、系统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实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一体的“全周期管理”,切实加强城市公共管理,创新政府城市治理方式,实行网格化、智能化、精细化、人性化城市管理。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实施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和无线网络全覆盖工程,着力发展大数据民生、物联网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实施一批智慧城市示范工程。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新型投融资模式,破解城市建设融资难题。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切实保障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优化城市化格局。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原则,加快发展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功能互补强的城镇群,构筑“一群两带三区四组团”[2]为主骨架的城镇发展格局。

  ——更加注重城市群发展。抓紧制定各城镇群(组团)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各城镇的功能定位,探索建立城市联合体,加快城市群一体化进程。强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协作协同,形成横向错位、纵向协作的发展格局。

  ——  增强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核心带动作用,以加快产业集群和人口集聚为重点,提高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等功能,辐射带

  ——积极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促进环鄱阳湖生态城市群与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融合发展,依托主要交通轴线,共建沿江、沪昆等重点发展轴,形成现代产业密集带、新型城镇连绵带和生态文明示范带。推动南昌与武汉、长沙共同构建“三角形、放射状”城际交通网络,进一步密切城市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