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闭会

26.05.2017  17:52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5月25日在南昌闭会。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文清、周萌、朱虹、谢亦森、马志武、龚建华、冯桃莲,秘书长魏民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萍乡市立法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鹰潭市立法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上饶市立法条例》的决定、关于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以及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关于推动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议、关于接受冷新生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人事任免名单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水弟等辞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谢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高校师生和公民到会旁听。(供稿:魏星,摄影:侯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