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出台办法加强审计督查工作

14.11.2016  13:3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督查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工作落实,近日,省厅出台了《江西省审计厅督查工作办法》,对督查工作原则、督查工作内容、督查工作程序、督查工作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本厅重大决策和领导交办重要事项落实情况,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情况纳入督查工作范围。《办法》要求,督查工作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加强协作、严守秘密的原则。《办法》强调,要加强督查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水平,同时要加强督查工作检查和责任追究,对落实督查工作措施不力、延误时限、久督不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