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县级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取得新突破

21.04.2015  12:33

  4月15日,瑞昌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九江市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评审,成为我省第一个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标志着我省县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取得新突破。

  九江市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1万吨/天,主要接纳园区内工业废水和码头镇生活污水,与江西理文造纸有限公司共用一个排污口门。该排污口位于长江瑞昌市码头镇工业园区(老鼠尾)江段,所在水功能区为长江瑞昌-九江保留区,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设计年排放量365万吨,所排废污水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是《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行政审批事项,是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入河排污口调查,省级和多个设区市开展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2014年,省水利厅制定出台《江西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全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