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减轻税负为企业优化发展环境

30.06.2016  01:13

今天(29),省国税局对外公布《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为企业降低发展成本,优化税收服务方式。江西台记者史筱娅报道:
今年上半年,全省国税系统共为659户办税有困难的纳税人办理了延期申报,为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办理延期缴纳税款2.4亿元,并在缓缴期内免予加收滞纳金。省国税局副局长黄中根表示,这也是国税系统落实全省降成本优环境80条政策的体现:
【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因此,企业碰到上述困难的,可以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对我省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十大行业的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省国税局企业所得税调研员江炳官表示,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能进一步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
【对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