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海绵城市建设

05.08.2015  19:49

(江西广播网8月5日)江西台记者万芳报道: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这样的城市被定义为“海绵城市”。我省近日下发通知,全省范围内进行海绵城市建设,通过有效的规划管理手段,落实地块雨水吸纳率、下沉式绿地率及其下沉深度、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等重要技术指标。
它要求突破传统的“以排为主”的城市雨水管理理念,对建筑与小区、绿地与广场、城市道路、城市水系等城市基础设施,有计划地实施海绵化改造,构建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新建住宅小区要规划建设雨水系统,小区室外步行道、停车场应采取透水铺装;推广建筑雨水收集利用和屋顶绿化技术;政府投资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要率先落实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