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季度例会制度统筹推进全系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11.04.2017  22:36
  4月7日,全省地税系统2017年一季度纪检监察工作汇报会在南昌召开。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和平,省地税局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组长尹玉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和平指出,近年来,全省地税系统特别是驻省地税局纪检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卓有成效,得到省地税局党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主要体现在两个创新,即全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和全面开展巡察工作。

  张和平强调,为进一步推动全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一要明确市、县(区)地税局纪检组的定位,市、县(区)地税局纪检组由上级党组直接领导,业务工作由上级纪检组统一管理,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二要处理好纪检组长与单位“一把手”的关系,在角色定位上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职责定位上是专责与全责的关系,在工作配合上做到“三同”(同心、同向、同行)、“两多”(多沟通、多支持),在监督内容上要突出政治监督,到位不越位。三要加强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做到提升站位,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地税全局工作中来谋划;提高素养,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和税收业务的学习;公道正派,不能有私心;敢于担当,敢抓敢管;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尹玉光指出,这次汇报会是为了落实年初制定的“季度例会制度”,查找全省地税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不足,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统筹推进全系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尹玉光强调,做好今年后三季度的纪检监察工作,一要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明确省局党组、驻省局纪检组与各设区市局纪检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明确纪检组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党组与纪检组的关系是四个“互为”,即互为尊重、互为促进、互为沟通、互为监督。二要进一步提高履职水平,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提升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三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防“灯下黑”。

  会上,11个设区市、6个省管县(市)地税局纪检组组长就一季度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驻省地税局纪检组全体成员,省地税局机关党委,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地税局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案管数据统计员共50余人参加会议。汇报会结束后,对案管数据统计人员进行了案管数据统计培训。(驻省地方税务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