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立省外就医即时结报制度 减少奔波之路

25.07.2015  13:15

  7月24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江西已经开展省外就医即时结报试点,江西的参合农民转诊到外省定点医院看病,很快有望“即时结报”。到2020年,江西要基本实现在具备条件的省外医疗机构开展跨省就医即时结报和费用核查。

   试点跨省就医即时结报计划时间表

  ◆2015年,每个设区市要选择不少于1个县(市、区)开展省外就医即时结报试点;

  ◆2016年,每个县(市、区)要选择不少于3家省外医疗机构开展即时结报工作;

  ◆2017年,每个县(市、区)要选择不少于5家省外医疗机构开展即时结报工作;

  ◆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在具备条件的省外医疗机构开展跨省就医即时结报和费用核查。

   建立省外就医即时结报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升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管理服务水平,方便省外就医患者结算,我省将通过统一补偿政策,提高新农合跨省就医即时结报和费用核查管理服务水平及效率,实现新农合跨省就医即时结报和费用核查。

  江西省邻近省份(如湖北、湖南等)及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主要流入省份(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北京等)的三级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愿为我省新农合参合患者开展住院费用即时结报并直接向参合农民垫付应补偿款的,均可向江西省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成为江西省的省外即时结报医院。

  各县(市、区,含独立统筹开发区)政府或新农合管理委员会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公布的提交了省外即时结报医院申请的医疗机构名单,结合当地的地理位置、参合农民外出务工流向、传统的就医习惯等情况,选择确定本县的省外即时结报医院。

  鼓励参合农民首先选择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病情需转省外医疗机构治疗的,省内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签署同意转院意见后,由患者亲属或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卡)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省外就医转诊手续。县级经办机构在办理转诊手续时,应对患者的参合身份进行初审。

   扣除起付线800元后至少报30%

  省外即时结报的补偿水平应适当高于未实行即时结报的补偿水平,引导参合农民赴省外就医时优先选择省外即时结报医院就诊。除意外伤害、正常住院分娩、参加商业保险外,参合农民按规定办理了省外就医即时结报转诊备案手续,到省外即时结报医院住院治疗实行即时结报,其住院医药费用在扣除新农合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后,按当次住院实际发生的总费用减去起付线800元后的30%至35%比例进行补偿。

  参合农民按规定办理了转诊备案手续,到省外非即时结报医院就医,或到省外即时结报医院就医但未实行即时结报的患者,仍按照非定点医疗机构标准进行补偿,即住院可报费用减去起付线800元后,再按35%比例进行补偿。当报销补偿金额小于住院总费用减去起付线后的25%时,按住院总费用减去起付线后的25%进行最低补偿。

  省外即时结报医院要采取措施,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不合理费用,完善制度措施,防止套骗取新农合资金等现象的发生;按要求做好省外就医即时结报工作,及时报送跨省就医患者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