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07.12.2018  13:41
  •   12月4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刘奇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他强调,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提高法治江西建设的质量水平,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江西篇章,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省领导易炼红、孙新阳、尹建业、赵力平、周萌、秦义、田云鹏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战略意义,系统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特别是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十个坚持”的基本经验,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组建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战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对表中央,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在江西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立宪法学习宣传实施长效机制,抓住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创新方式载体,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坚决把宪法精神贯彻到全省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决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会议强调,要坚持科学立法,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适应全面依法治省新要求,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上来谋划、来推进,抓好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制定一批与依法治省进程相适应、与改革发展稳定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支撑。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法定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持续建设“五型”政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权责统一的制度机制,持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切实保障企业家权益,完善产权保护机制,落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等司法政策,让各类市场主体在江西投资放心、发展安心、生活舒心。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法治服务水平,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快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要加大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素养。切实加强普法教育,大力培育法治文化,建强法治工作队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规则》《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