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武率组赴景德镇、吉安两市督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大工作的意见》情况

12.08.2015  00:33

  8月3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武率督查四组赴景德镇和吉安,就两市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省委《意见》)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并对学习贯彻《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中央《若干意见》)同步进行督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农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和省直有关部门、有关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景德镇市及乐平市、吉安市及新干县等地,通过召开座谈会、汇报会、查阅资料、发放测评表、实地察看等形式,在详细了解各地贯彻落实两个《意见》的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逐条对照检查“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所涉内容落实情况,广泛听取各方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马志武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组织开展本次督查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对发现和解决当前人大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新时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影响和制约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科学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督查结束时,督查组分别向两市反馈了督查意见,肯定了两市贯彻落实两个《意见》所取得的成绩。督查组认为两市党委重视人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持;“一府两院”积极配合人大开展视察、调研、评议、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依法认真履职,积极主动作为,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工作实效不断增强。同时,督查组也指出当前市县人大还存在机构编制和人员不足、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亟需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有待提高、人大干部交流渠道不够顺畅、监督实效有待提高等问题。(供稿、摄影:徐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