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小琴副主任率组督查南昌、抚州两市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大工作的意见》情况

17.08.2015  13:16

  8月6日至7日和8月10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率督查二组赴南昌市和抚州市就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省委《意见》”)和《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中发[2015]18号文件”)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督查组先后到南昌市及安义县、抚州市及临川区、东乡县,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两市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和中发[2015]18号文件情况,逐条对照检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及有关部门所涉内容落实情况,广泛听取各方对推动全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督查结束后,督察组在南昌市和抚州市分别召开了督查情况反馈会,就两市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和中发[2015]18号文件情况与市委、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对贯彻落实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客观地指出了其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并要求两市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省委《意见》要求,进行认真整改。

  反馈会上,魏小琴指出,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关键;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焦点,抓住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力求破解人大工作的难点,是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重点。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工作整体布局,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要切实帮助解决编制、经费及干部交流使用等实际问题。各级政府和法院、检察院要不断加快法治建设进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市、县人大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夯实基层人大工作基础,加大干部培养和人大代表培训力度,发挥基层代表作用,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供稿:江先贞、谢章泸,摄影:江先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