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贯彻好省委动员部署会精神 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15.09.2015  19:08

  9月14日上午,在分会场参加全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后,萍乡市委书记刘卫平强调,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省委部署,吃透精神,严格把握政策要求,综合治理,全面查纠突出问题,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市领导黎德廉、彭艳萍、徐志华、吴运波、裴鸿卫参加会议。

  刘卫平强调,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省委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认清形势,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市委“从严治党,切实把作风正过来”的要求,雷厉风行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刘卫平要求,要吃透精神,严格把握政策要求。抓住重点对象,抓住重点内容,抓住重点项目,抓住重点环节,抓住重要问题线索,把握自查自纠这个重点,把握好“两个时间节点”,即领导干部在今年11月1日前主动自查自纠的,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有关人员主动自查自纠并举报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对其本人违规问题,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在专项治理动员部署大会后,领导干部仍然顶风违纪,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实,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综合治理,全面查纠突出问题。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从今年9月份开始,到明年4月1日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综合治理三个阶段进行。抓好专项治理,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发现问题,从严查纠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做到自查要“”,排查要“”,巡查要“”,针对性要“”,抽查要“”,查处要“”,通过专项治理,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刘卫平强调,要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地本部门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特别是各级党政一把手,不仅要靠前指挥,而且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带头严格执行市委“作风建设24条”和《关于重申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参与土地开发和工程建设的规定》,带头自查自纠、带头公开承诺、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执纪问责;各级检察机关负责加强对公职人员违法犯罪问题的查处;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加强对围标、串标等经济犯罪行为的打击;各级审计机关负责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审计;各级发改部门负责牵头组织项目排查工作和对违规问题较多的项目重点抽查工作;各级行业行政监管部门负责监管范围内工程项目的排查。对专项治理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回避问题的,要严肃查处;对综合治理中纵容姑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抵制检查、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不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萍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