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开展省委《意见》宣讲活动 陈兴超会见宣讲团成员

24.06.2015  19:24

  为加强对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宣传教育,鹰潭市委决定组织宣讲团开展集中宣讲活动。6月23日,市委书记陈兴超会见宣讲团成员。他要求宣讲团成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宣讲中讲清楚意义、讲清楚要求、讲清楚责任,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履行好职责,圆满完成宣讲任务。

  陈兴超指出,作风建设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要通过宣讲,让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希望”和“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着力推动作风建设,深刻吸取苏荣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深入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我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从严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重要遵循,对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目标,加快推进“四个鹰潭”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陈兴超指出,要认真对照《意见》中提到的五个方面20项内容,一一进行梳理分解,逐字逐句进行宣讲,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正确领会《意见》精神,准确把握内容要求。特别是要把《意见》“重申”和“提出”的要求性措施讲清楚,把《意见》中禁止性45个“不得”讲透彻、讲到位,从而使各级领导干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自觉规范从政行为。     

  陈兴超强调,要紧密联系中央、省委、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要求,结合鹰潭市各级领导干部思想实际,以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实际,把“两个责任”宣讲清楚。要通过宣讲,促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把贯彻《意见》纳入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检查,令行禁止,模范执行《意见》,以上率下,从严约束自身从政行为,努力营造本地本单位良好的从政环境。同时,希望大家在宣讲的同时多做调研,把基层的心声反映出来,也把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出来。

  此次宣讲团由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分为6个组,分别赴各县(市、区)、龙虎山景区、鹰潭高新区、信江新区和市直各单位、驻鹰有关单位开展宣讲。(鹰潭市纪委  冯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