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四巡视组向瑞金市反馈巡视情况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6月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谢一平代表巡视组向瑞金市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瑞金市委书记许锐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15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瑞金市进行了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巡视组向省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谢一平指出,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了瑞金市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领导干部违法买卖文凭;有的基层干部合伙贪污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等惠民资金;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城市建设速度太快,浪费严重;一些企业非法集资;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较多。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谢一平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六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廉洁从政教育,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巡视组移交的反映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快查快结,形成震慑。二是加大对买卖文凭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及买卖文凭的直接责任者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构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涉嫌伪造、买卖学历、学位证书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教育宣传,典型事例要在宣传媒体曝光,引导大众自觉通过正当手段获取相关学历文凭。由教育部门牵头对侵害市民合法权益的非法办学活动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惠农补贴资金监管发放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对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完善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确保补贴对象管理的准确性。四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任用条例》;严格干部提拔使用标准,把好选人用人关,做到公平公正;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妥善解决超职数、超编制等问题。五是规范城市建设秩序和管理水平。从制度层面入手,从严控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对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建筑市场、参与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节能评估等管理程序,着力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六是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正确引导群众的投资、消费行为,教育群众树立艰苦创业、勤劳致富的观念;继续加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谢一平指出,瑞金市委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门别类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主要负责人要抓早抓小,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市委要以适当形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许锐代表市四套班子作了表态发言。他说,我们要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管党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上来,不断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他表示,将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
许锐强调,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是我们发现差距、整改问题的难得机会。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要切实警醒起来,认真对照检查,深刻查找原因,坚决进行整改。尤其是要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一项一项列出清单,逐条认真研究,明确责任主体,规定整改时限,确保巡视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每一个问题,都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并且在2个月内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许锐强调,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我们既是鞭策,更是动力。我们要把这次巡视指导与做好各项工作统筹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巡视成果转化,着力把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振兴发展的实际行动,促进全市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要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真正使好干部选拔出来、使用起来。要始终践行群众路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和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省委第四巡视组成员,瑞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纪委监察局和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近2年退休的副县级以上老同志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瑞金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