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组织开展综合督查

09.03.2016  10:31
  近日,省安委会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  》(赣安[2016]5号),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此次督查,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油气输送管道、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并对地方各级政府、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省安委会组织11个综合督查组,由厅局级领导带队,省安委办派出11名联络员负责督查衔接,分赴全省各地开展督查。各督查组在各设区市原则上工作3天左右时间,督查不少于2-3个县(市、区),抽查4-6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