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昌召开

13.10.2017  12:53

   

  10月12日下午,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在省行政中心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全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省委常委、统战部长、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兴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吴晓军主持会议。

  陈兴超指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持续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适应,全省宗教工作保持了良好态势,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他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和极端复杂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继续抓好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我省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领域工作,确保会议精神转化为工作实效。要大力开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地将《条例》内容准确、及时地传导到社会各领域、各层面,为新修订《条例》的施行营造良好氛围。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宗教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努力形成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强大合力。

  吴晓军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努力开创全省宗教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