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力争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

15.01.2016  22:08

今天(1.15)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宣布,2016年全省将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9.19万套。在继续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的同时,各地将加快去库存化,不再新建公租房,力争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江西台记者万芳报道: 
2015年,“货币化”是我省推进棚改和公租房工作的关键词,先后出台棚改货币化安置和公租房以购以租代建实施办法,鼓励打通棚改、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通道,满足群众住房需求。如:南昌市在按照市场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的基础上,实行20%奖励。赣州市减免棚改户购房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并动员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棚改户“折上折”的优惠。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刘群英:(出录音)“这些措施不仅加快了棚改安置工作进度,而且促进了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2015年中心城区短短3个月的时间完成25万平方米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率达100%。赣州商品房销售同比增长53.82%,去库存周期有2014年的22个月降为10个多月。”(止)
2015年江西棚改开工16.54万套,货币化安置比例达31.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3个百分点。根据住建部的调研,从南昌看,多数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比实物安置综合效益好。如可以节省拆迁安置过渡费、扩大市场容量、提高建筑质量、货币化安置更加公平、透明等等。省住建厅厅长陈平表示,2016年我省将力争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其他征地拆迁项目也要推进货币化安置,全面实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制度。(出录音)“这里说到底是两个问题,第一个是让利于民,棚改货币化安置让老百姓买得起房。现在一些同志讲到说资金压力大,不能说不大,但是我看现在棚改,不是没有钱,运作好,搞活,不周转起来了吗?”(止)
目前,赣州市率先破解棚改资金难题。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筹集地方配套资金;在利用国开行、农发行棚改融资政策的基础上,将2015-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打捆,融资376.84亿元。2015年-2017年赣州市增加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193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