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梳理出台”两法衔接”标准汇编

17.06.2016  22:47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工商和市场监管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效防范渎职风险,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依据刑法条款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相关的部门规章,对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相关移送标准加以梳理,针对市场监管对象违法经营可能涉嫌的54个罪名,整理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中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汇编(征求意见稿)》,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局和省局各处(室、局)反馈的意见加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经省局局长办公会通过,2016年5月23日印发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执行。以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相关刑事立案标准,知悉职务犯罪“雷区”,时刻警惕职务犯罪“高压线”,防范履职风险,促进履职到位,防止监管缺位,有效衔接好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省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