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考核评价工作

30.12.2016  15:35

  近日,省住建厅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精神,要求各地房管部门认真做好2016年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中保障性安居工程考核评价工作。

  此次考评的考核对象为全省11个设区市和100个县(市、区)。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各地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完成情况。具体包括棚改开工情况、保障房和棚改基本建成情况、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质量安全情况。

  考核评价分自查自评、市级考核、省级考核三个程序。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要求做好考评各项工作。要坚持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虚报、瞒报。各地房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其他各类棚户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切实改造牵头责任,共同做好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