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省户改方案“亮相”的期盼与鞭策

25.09.2015  09:14

  9月21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取得重要进展。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份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综合来看,建立居住证制度成为各地“标配”,部分城市降低了落户门槛,特大城市普遍提出“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户籍改革备受关注,一方面源于社会呼唤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人们渴望改革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户籍枷锁;另一方面,户籍背后还蕴含社保与福利,数以亿计的流动人口持“外地户口”,他们在异地的养老、教育、医疗等羁绊亟待破解。因而,户籍改革一有“风吹草动”,都会牵动亿万神经,此番户改的“重要进展”令人瞩目。

  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所以,各地的户改都提出建立居住证制度。居住证的申请没有门槛,一般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即可。但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子女参加中高考、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等核心权利,各地则规定“逐步享有”,并与居住年限、社保年限等条件挂钩。而且,多数省份并未明确具体年限。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门槛“后置”,“与年限挂钩”是体现“贡献与福利对等”,“逐步享有”是为了缓解地方公共投入压力。这种考虑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模糊性表述“逐步享有”,可能让居住证持有人产生权益取得会否“裹足不前”的疑虑。地方管理者在政策制定上掌握了主动性与灵活性,但不确定性增加了居住证持有人的现实与心理压力。所以,人们期待政策明朗、期限明确。

  许多地方还提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具体目标,少数省份还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目标。加快城镇化建设,让已在城市工作与生活的农村户籍者获得城镇户籍,无可厚非。但也要注意,某些地方在“农民进城”中曾出现“拔苗助长”。这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并非所有农民都愿意进城,在城镇化建设中应尊重个人意愿,不能搞“被进城”;二是农民变市民后,农民的土地如何处理?农民是否愿意“土地换社保”?必须警惕某些人觊觎农民的土地,并且侵害农民权益。仅是户口本上“农民变市民”,无法“万事大吉”。“新市民”必须具有在城镇谋生的能力,地方在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过程中,是否做好了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必要的准备?这些必须妥善考虑并提前拿出有效对策。

  在放开中小城市落户限制的同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比如,许多人都希望落户“北上广”,但此类特大城市的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已达极限。正因如此,特大城市实行落户积分制,可能令一些人感觉门槛较高,但此举也是必须的。相对而言,人们更应关注积分落户设置合理与否,社会有理由要求积分制勿沦为“精英的游戏”。城市需要高端人才,也需要“螺丝钉”式劳动者。如何平衡户籍人口的结构,让积分落户更具公信力与亲和力,考验着管理者的眼界、智慧、良知。

  渐进式改革是中国改革稳步推进、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户籍改革的渐进实施可以理解,但“逐步享有”也非拖沓的借口。纵然户改牵扯众多,最终目的是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享人生出彩的机会。只要秉承上述原则,就会获得群众的肯定。只要真心推进实施,办法总比困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