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前下达小农水建设资金6.25亿元

21.12.2015  17:44

  省财政厅日前下达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2016年补助专项资金6.25亿元,助力全省72个项目县(市、区)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本次下达的资金包括第六批重点县配套2.76亿元和新增中央项目县配套和省级项目县资金3.49亿元,南昌县、瑞昌市、安源区等72个项目县(市、区)受惠。

  据了解,小农水专项资金根据因素法进行分配,包括自然因素、经济因素和绩效因素三类。“自然因素”为耕地面积、有效灌溉面积、县级行政区划数;“经济因素”为粮食总产量、人均粮食产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财政收入;“绩效因素”为县(市、区)级财政小农水投入、资金整合、农民投工投劳、项目和资金管理以及其他绩效考核结果。

  省财政厅要求各项目县(市、区)按照《江西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建设进度。

  近年来,我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小农水重点县的重大战略机遇,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及“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原则,取得了小农水助推大民生的较好成效。自2009年中央启动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以来,我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连续6年获得“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