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严肃会风会纪 确保风清气正

20.01.2017  02:02
   严肃会风会纪  确保风清气正

  ——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首次成立会风会纪监督组

  1月15日至18日,江西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胜利召开。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会风、严肃会纪,会议秘书处首次成立了由省纪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牵头的会风会纪监督组,负责对参加会议的委员、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参会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会风会纪监督组制定了《关于改进会风严肃会纪的有关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江西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列席人员)“十不准”》、《江西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工作人员“十严禁”》等纪律要求,并把文件下发到每名与会人员手中。《措施》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简化接待方式,严格执行开支预算,规范会场布置,禁止商业活动等。《措施》明确,委员(列席人员)不准串联和拉票贿选,不准借助委员身份办私事、谋私利,不准迟到、早退以及随意请假或更换人员顶替参会,不准将手机带入大会会场,不准随意调换指定座位和住房,不准参与吃请、请吃活动,不准接受或赠送礼品、纪念品、土特产等。《措施》还对工作人员提出了“十严禁”纪律规定。

  会风会纪监督组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关于会风会纪方面的举报。会议期间,监督组开展了明察暗访,对全体会议、分组审议、就餐住宿、值班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了参会人员无故缺席,违规使用手机,在会场外长时间逗留和聊天等违规行为。通过会风会纪监督组的扎实努力,确保了会议期间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严肃会风会纪的目标初步实现,大会风气呈现新的气象,得到了各位政协委员的好评,社会舆论也给予了高度关注。(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