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强作风建设十六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整治“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弘扬新风正气,革除作风之弊,树立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导向,进一步提升“三办”能力和“三服务”水平,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省政府办公厅加强作风建设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分十六条,条条指向“怕、慢、假、庸、散”,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动真碰硬、切实可行。
落实首问责任、从严审核把关,着力解决“怕”的问题
进一步强化“责任在我、执行在我、落实在我”的理念,建立逐级负责、人人担责、事事尽责、层层督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厅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及监督电话。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受到反映、投诉并被查证属实者,并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追究责任。
严格落实承办处室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要求各承担办文办会具体工作的责任处室,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熟悉有关政策法律依据,认真审核需提请省政府发文开会的必要性,甄别是否属于省政府工作职责范畴,杜绝不负责任层层上报、层层画圈的现象。将年度精减文件会议20%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每月进行1次统计分析,及时提醒承办文件会议较多的主办处室,对超规格、超规模的坚决予以纠正。
各处室、厅属单位建立“示错牌”,对工作中出现的差错,及时示错、及时整改。建立公文处理分析会议制度。每季度对全厅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一次分析研判,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不足、补短板。对严谨规范、办文质量和时效高的处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对行文程序不规范、文字内容明显出错的经办人及处室负责人提出严肃批评,并在全厅范围内通报。
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运转效率,着力解决“慢”的问题
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实化、细化和优化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信息处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应急处置、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流程标准和岗位人员职责,确保流程规范、运转高效、分工清晰、责任到人,避免因处室间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效率。
加快公文运转。对已签收的公文,应在1小时内启动办文,不得无故拖延或压文不办。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对口业务处室建立公文征求意见催办台账,及时记载催办情况,列明催办时间、催办人、催办对象、催办结果,为督查督办提供依据。公文自签收之日起,不需要征求意见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征求意见的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启动实施移动办公系统,非涉密公文可以在移动办公系统中审签,进一步提升文件办理时效。
及时跟踪问效。对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落实的批示指示, 1个工作日之内交省政府督查室登记编号,建立督查台账,提出督办方式、办理时限,明确承办单位。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报送结果;没有明确时限要求,但需立即落实的,在7个工作日办结并报送结果。对省政府其他领导作出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落实的批示指示,以及考察调研或现场办公时交办的事项和任务,由承办处室当日梳理并转交省直相关部门或市、县(区)政府协调落实,认真核实地方和部门反馈的有关情况,7个工作日之内报告落实情况。
改进调查研究、狠抓督办落实,着力解决“假”的问题
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转变作风、提升能力的重要手段,推进全厅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常态化制度化。厅领导每年开展调研不少于30天,机关干部每年开展调研不少于15天。坚持问题导向,改进调研方式,紧紧围绕发展重点、改革难点和民生热点,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解剖麻雀,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说实话、报实情,提出的对策建议切实可行,着力提高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制度。每位厅领导在厅属单位或分管部门至少确定1个联系点,加强日常联络和沟通,主动协调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文件和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员。将各类政策文件落实进展情况,按照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每年出台的各类文件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强化理论武装、加强业务培训,着力解决“庸”的问题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学习考勤制度和学习情况通报制度。中心组成员如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主动补课,确保参学率95%以上。每次集中学习结束后,第一时间在机关内网通报学习情况,扩大影响效果。充分发挥厅属各党组织的主体作用,突出政治功能和党性锻炼,各支部每月至少组织1次政治理论学习,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党课。
每年分期分批组织机关干部到省内外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等参加学习培训,每季度举办1次新理论、新知识或相关业务知识专题辅导讲座,在全省政府办公厅(室)系统定期组织公文写作、公文处理、会议安排、信息报送、调查研究、督办落实、应急管理、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等业务培训班。
进一步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努力为年轻干部创造更多到中央和国家机关跟班学习、到基层挂职锻炼的机会。
严肃会风会纪、严守工作纪律,着力解决“散”的问题
提倡高效务实的会风,坚持开短会、说短话。与会人员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进入会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得以临时有事或交通拥堵作为迟到理由,确需提前离会的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并征得同意;未经报告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参会人员,随意代会;自觉维护会场秩序,按要求签到,关闭手机或保持手机静音,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玩手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打瞌睡,不得长时间滞留会场外或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若干意见,严格执行省直机关工作纪律要求。任何人不准无故或不履行请假、报备手续迟到、早退、随意外出、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扎堆聊天,出现办事找不到人、电话联系不上的现象;不准上班时间干私活、办私事,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上网购物、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违规请吃、吃请和工作期间饮酒。严守保密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
健全组织领导、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成立厅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机关党委、人事工作的厅领导任副组长,厅直机关党委、人事处、秘书处、督查处、调研处、信息处、行政处、省政府服务办(秘书处)、省政府研究室(秘书处)等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全厅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直机关党委,负责日常工作。
从厅属各党组织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中推选10名素质过硬、纪律严明、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厅机关作风监督员,按厅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要求或配合驻厅纪检组,不定期分组对全厅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各处室、厅属单位的纪律执行、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等情况。
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和网络举报邮箱,并向全社会公布。对涉及作风建设的投诉和举报及时核查,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对被投诉举报人予以严肃处理。通过主动上门走访、问卷抽样调查、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对厅机关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通报,广泛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每年年底由厅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通过处室(单位)推荐、考察、厅党组会议研究、公示等程序,在全厅范围内评选出10名作风建设标兵,其中处级干部3名、处级以下干部7名,评选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提升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树立重品行、重实绩、重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真正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