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增省级森林城市12个

01.04.2016  10:10

  经省政府审定同意,授予婺源县、龙南县、瑞昌市、会昌县、玉山县、铜鼓县、金溪县、上高县、奉新县、共青城市、上栗县、都昌县等12个县(市)为“江西省森林城市”称号。

  截止2016年3月底,我省共有41个县(市)被授予“江西省森林城市”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