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机动车环保标安检标“两标合一”

23.12.2016  21:06

  机动车要上路,车窗上往往少不了张贴三张标志——年检合格标、环保检验合格标、强制保险标。12月22日,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2017年1月1日开始,我省机动车尾气检测和安全年检将实行“两标合一”,环保部门不再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

  环保标安检标合二为一

  对于新政实施的原因,记者了解到,环保部《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已废止。此外,《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在用机动车应当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检验合格方可上路;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综合这些要求,2017年1月1日起,我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将停止发放,与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合二为一。”省环保厅大气环境保护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环保检验纳入年检

  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否意味车辆不用进行排放检验?对此,南昌市环保局排管中心主任李卫东予以了否定。

  “虽然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取消,但车辆排放检验依然存在。”李卫东说,根据要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交管部门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且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将无法上路。

  李卫东还说,目前对于符合条件的私家车来说,前6年可以免检,第7年开始每年都需要上线检验。2017年开始,环保检验周期仍与正常年检周期一致,且两项检验将同步进行。

  遥感设备“抓拍”超标车

  记者了解到,根据现有方式,机动车被分为“黄标”和“绿标”两种。明年起,两种标准的车辆不再按照“颜色”区分,而是根据其生产时是否达到相应国家排放标准进行界定。也就是说,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仍然为“黄标车”。对于这类车,我省仍将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淘汰,并在车辆数据库中予以标注,进行重点管理。

  李卫东告诉记者,针对年检车辆,南昌将推行“工况法”检验,即通过相关装置模拟车辆道路行驶,检测过程中的燃油排放等性能,这样能更准确地检测出车辆排放是否达标。

  而对于路上行驶的车辆,南昌将引入移动加固定遥感监测设备,可以实时收集车辆排放数据。“一旦车辆被检测为超标排放,我们会要求车主复检,否则将被处以200元罚款。此外,2017年底前全国各地还将实现环保监控数据联网,那些企图逃避复检的车辆将被列入黑名单,不能通过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