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构建三大体系促风景名胜区绿色发展

15.12.2015  11:33

 

    江西省住建厅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强化保护理念,加强规划管理,转变发展模式,全省风景名胜区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目前,全省共有世界遗产地4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4处,省级风景名胜区26处,风景名胜区总面积5400多平方公里。尤其是上饶市高度重视风景名胜区工作,拥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5处,数量为全省之首,且保护管理基础突出。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构建风景名胜区管理体系。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强化职能。省政府成立由分管省长任主任、20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全的世界遗产与风景名胜管理委员会,全省风景名胜区均设立专门管理机构。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构建风景名胜区法规体系。加快推进管理立法、完成省域规划和总体规划编制、大力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全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全部编制完成,7个已获国务院批复,26个省级风景区的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复21个。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构建风景名胜区监管体系。严格建设项目的选址方案核准审批、规范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审批程序、加强项目批后监管。坚持“先规划、后选址。先选址、后建设”的原则,做到没有规划依据的项目不得上报审批,不予受理。每年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向省政府报告,向社会通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建设行为,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