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举办双休日专题学习讲座

04.01.2017  21:04

 

为了让我省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更好理解、全面掌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出台的《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12月24日,省水利厅举办了双休日专题学习讲座,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喻海松法官专题讲解新《司法解释》,省水利厅副厅长吴义泉同志解读新出台的《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南昌市、九江市、丰城市、鄱阳县、新干县等有关市、县水利(水务)局分管领导、水政科(股)长、水政监察队伍负责人,省水上公安有关人员,厅机关处室全体干部职工、厅直单位负责人,省水政监察总队(水保站)全体人员,共计220余人参加了培训。

通过学习,大家对“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的涵义、“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防洪安全” 的情形、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以及矿产资源刑事案件涉及的其他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主体等问题有了更清晰地了解和掌握,为下一步做好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