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律援助处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7.07.2017  23:03


  •   日前,全国老龄委下发《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决定》,省法律援助处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西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支持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近两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及工作站点接待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近6万人次,受援老年人近6000人次,为老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有效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