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步伐

25.12.2013  15:58

12月20日,省政府批准同意省环保厅上报的《关于拟下放25项省级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事项的请示》,25项环境影响不大、无重要污染因子或污染因子单一且有成熟治理技术的项目下放设区市环保部门负责审批。
      省环保厅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下放的25项中,非辐射类项目20项,辐射类项目5项。
      此次25项省级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事项的下放,将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效能,极大地支持我省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九江沿江开放开发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