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辐射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动员大会

03.07.2015  13:22
  经省环保厅党组研究决定,根据当前我省环保工作的实际情况,自2015年7月1日起,将我省辐射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委托给省辐射站行使。7月1日,省环保厅专门召开了辐射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动员大会,省环保厅副厅长陈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法规处、辐射处主要负责人和省辐射站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陈荣在讲话中指出,省辐射站今后要切实履行好我省辐射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支持省辐射站做好行政执法工作。陈荣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委托省辐射站开展辐射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二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辐射环境监管和执法工作;三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会上宣读了《关于委托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实施辐射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及《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了委托事项、权限、期限、相应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会议还分析了我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形势,介绍了省辐射站为顺利开展辐射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强调了省辐射站开展辐射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