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22.06.2016  14:29

      日前,省环保厅召开全厅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布置暨培训会,朱百鸣副巡视员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预算单位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要求,对本单位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所有国有资产进行清查。通过这次清查工作,做到全面摸清家底、完善监管系统、健全管理制度,为下一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奠定基础。
      同时,环保厅成立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朱百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处室及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和国有资产清查监督办公室。